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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79

    啊……”

“我就抱抱你,我保证什么都不做!”

“你的保证一点都没用,放手,明天早上还要上课……唔!”

“呵……”

一切尘埃落定,何晋白天去学校上课,一下课就匆匆离校,还真感觉彻底离开了学校环境,舆论压力也小了很多。两人闲着没事儿就凑在一起研究菜谱,秦炀掌勺,何晋打杂,虽然两人也做了不少黑暗料理,但能上桌的菜却是越发有模有样。

何晋有点轻微的洁癖,秦炀每次洗碗都溅一厨房的水,他看了两次受不了,善后的事由他全权包揽,秦炀乐得轻松。

同居后,两人分工明确,几乎不为什么琐事吵架。

就是有一点让何晋无法忍受,住在一起后,他能够亲眼看到“网络大神”背后的生活,“大神”同学自然还是在飞游网录视频做直播的,但自从全息比赛后,很多网友都知道了阿晋的性别,秦炀掉了不少粉,也收获了不少粉,而之后来的那些,大都是腐女。

那之后,观众在殇火无情直播视频的弹幕画风如一批脱缰的野马,往何晋完全无法直视地方向狂奔而去!

“求爆照”“求秀恩爱”“大神解锁了几个姿势了”等等没节cao的评论让何晋无比蛋疼,他开始还有兴趣看看秦炀的直播,后来都不敢看了。

偏偏秦炀对这些事不但不反感,还很喜欢,经常偷偷把自己跟何晋的日常对话录下来,剪几句放在直播视频片头或片尾,配上粉丝给他们话的同人漫画……要不是发布的直播只能听到声音,看不到真人,何晋都想一脚把秦炀踹飞了,现在他终于明白了,殇火就是个无可救药的“晒妻狂魔”!

一次在做那种事时,秦炀开了手环录音功能,何晋都快崩溃了,为这事儿,他跟秦炀冷战了好几天,也是同居以来唯一一次闹别扭。

但总体来说,两人同居后还是恩爱甜蜜的时光居多,因为不知道能走到哪一步,所以何晋把和秦炀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来过,小心翼翼,分外珍惜。

转眼又两个月过去,何晋考完试,正式结束大三生活,也顺利找到了暑期实习工作,是在A市CBD一家加拿大牙科器材销售公司做行政助理,为其两个半月,如果做得好,能提前签约,毕业后便能直接入职。

虽然实习工资不高,但这个工作机会还是让何晋格外振奋。

上班之前,何晋在秦炀的陪同下去买白领必备三件套:西装、领带、黑皮鞋。

对这方面的事情,何晋也是一窍不通,在网上搜了一堆“入职新人经验”后才知道要怎么做。

“你这工作真麻烦啊,还要穿西装……”

“没办法,”何晋指了指自己手环里摘录的笔记,道,“要求上写了,行政、管理人员必须穿着正式得体。”

秦炀倒不是真嫌何晋的工作麻烦,只是私心不愿意让别人看何晋穿西装的样子,情人眼里出西施,何晋原本在他眼里就已经是举世无双得可爱帅气,穿上西装更是漂亮得一塌糊涂。

何晋站在镜子面前,看着比穿休闲装时精神数倍的自己,忐忑地问秦炀:“怎么样?”

秦炀的手指细细摩挲过对方的西装后领,凑到他耳边道:“我石更了。”

“神经病!”何晋脸上一热,把人推开,对着镜子扯了扯领带,“说真的,怎么样啊?”

秦炀坏笑着看了他一会儿,又环视了一圈,道:“这衣服配不上你。”

何晋:“什么意思?”

秦炀扯了一把他的手臂,道:“脱了,我带你换一家买。”

何晋一脸狐疑地看着秦炀,在服务员暧昧打量他与秦炀的视线下,解开扣子,一边说:“这是网上推荐的最符合初入社会的新人西装了,剪裁好,一套就一千多,性价比很高……”

秦炀像是没听见,带何晋直接上了奢侈品牌那一层,看见一个老鹰状的品牌logo,秦炀就拉着何晋往里走,何晋认得logo边上的英文名,阿玛尼。

“你疯了!”何晋的脚步瞬间在地上扎了根,寸步不再往前移。

秦炀绕到何晋背后把他往里推,一边诱哄道:“为了庆祝你找到工作,我送你一套,乖。”

一进门就有导购小姐热情地迎上来,极其礼貌地问他们需要什么,可能看到秦炀身上穿的都是好牌子的衣服,丝毫没有怠慢。

“帮他搭配一身西装,平时工作穿。”秦炀指了指何晋。

何晋脸色发白,架子上的衣服都没标价格,但他也听过这牌子的西装至少上万。

导购小姐给浑身僵硬的何晋量了尺寸,迅速为他挑选了一身合适的服装,虽然何晋不迷信品牌,但“人靠衣装”这句话还真不是假的,十倍的价格差距,让何晋看着像是换了个人。

何晋抬起手臂看了看线条流畅的袖口,紧张地问导购小姐:“多少钱?”

导购报了价,何晋一算,这衣服的价格把他实习两个月工资都搭上还得倒贴一半,真不值啊!

秦炀见他心动,不管不顾地说,“别问价格,都说了算是我送你的礼物。”

何晋犹豫道:“可是,这衣服,会不会太好了?”他找的是月薪四千的实习工作,穿这种衣服去上班,真不会被老板同事当成炫富的吗?好像不太合时宜吧!

秦炀站在他身边,温情款款地说:“我的男人,就值得最好的。”

何晋被那句“我的男人”给rou麻到了,没忍住笑出声来,这种馈赠要放在以前,他肯定会义正言辞地拒绝,他以前恨不得在经济上和秦炀分得一清二楚,可现在,他竟然会秦炀的“礼物”而欢欣雀跃,心生甜蜜。

几个月交往下来,何晋也慢慢理解了,两个人在一起,钱不是最重要的,换位思考,就算秦炀现在一穷二白,只能送得起一条廉价的领带,他都不会嫌弃,因为他喜欢他。

秦炀刷卡付了钱,把店员装好的精致西装袋递给何晋,何晋一脸感动地接过,已经开始想,等秦炀生日或是什么值得纪念的日子时,自己要回赠他什么礼物了。

朝九晚五的日子开始了,何晋每天八点起床,从出租屋步行十五分钟到地铁站,再坐二十分钟的地铁,出门步行五分钟,全程四十分钟就能到办公地点。

第一天到公司,公司的前台和一位年轻的销售人员就跟他热情地打了招呼。

因为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,何晋看着比平时自信许多,只是衣服太好,也让他有种莫名的羞涩感。

好在同事们不是品牌控,